长春法院司法改革启幕 228名法官参加入额笔试 15日16日面试

15.06.2015  10:27
  13日上午,吉林省法院系统长春地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首批员额法官选任考试在长春中院举行,228名法官参加考试。其中长春中院申报入额的130名法官在中院十楼会议室参加笔试;南关、九台法院申报入额的98名法官在中院一号大法庭参加笔试。

  据长春中院政治部主任王国睿介绍,长春中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按照吉林高院关于法官入额选任的有关要求,依据公平公正的选任标准和程序。作为吉林省法院系统长春地区三家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长春中院法官员额比例严格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7%以内,南关、九台法院员额比例控制在40%以内,同时预留员额总数的10%作为机动员额,为暂未进入员额的法官和优秀法官助理预留选任入额空间。本次长春中院选任员额内法官106名,南关法院选任46名,九台法院选任44名。

  长春中院和南关、九台法院的法官入额选任采取“考试+考核”综合评定方式选任,基础分为100分,其中笔试30分、面试30分、考核40分。笔试统一委托第三方命题和阅卷,主要测试法官实际办案能力和司法实践经验,兼顾政治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其中审判业务部分题型为案例评析和裁判文书写作,试题分为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法官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类作答。笔试现场采取全程录像的方式,对考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吉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常松,常务副院长李成林带队到笔试现场巡视。同时,为确保选人用人公信度,长春中院还邀请了15名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视察。

  根据长春法院法官入额选任的组织安排,入额选任面试将于6月15日、16日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实行入闱封闭,主要测试法官的综合素质和对问题的认识、分析、判断和处理能力。入额选任考核则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量考核得分由法官本人近三年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分值折算后得出,定性考核主要考核法官德能勤绩廉的实际情况,对经定性考核不适合担任员额内法官的,不列入拟选任人选。笔试、面试、考核得分之和为参考法官入额选任评定依据,综合排序后按1:1.1 的差额比例确定入额法官建议人选,交由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审定。

  法院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今年6月4日,长春中院召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动员大会,标志着长春地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人员分类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促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应有之义,也为实行后续的其他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按照《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长春中院机关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员额分别控制在37%、49%、14%。进入员额内的法官,包括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必须完成审判一线办案任务,完成审判责任制规定的审理案件数量和其他指标。员额内法官实行动态管理,对考评不合格或因其他情形不宜或无法继续履行审判职责的法官,及时调整出员额。(张玉卓 颜美华 记者 孟颖) 来源:长春新闻网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