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长春民警查获两起无证人员驾驶 被罚2000元

18.01.2015  02:47

吉和网1月17日报道 1月13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长吉大队查处重点违法行为6起,其中交非驾1起,使用其他车辆号牌1起,拘留1人。应急车道内停车4起、逆行1起。

1月13日15时许,辽源市驾驶人安某某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在长春东收费站被执勤民警查获。长吉大队一中队队依法对驾驶人安某某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

1月13日15时许,辽宁省的车主刘某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吕某某驾驶,在长春东收费站被执勤民警查获。长吉大队一中队大队依法对刘某处以罚款2000元,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吕某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

(记者 苏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