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民企发展电商最高补助百万元

20.12.2015  09:49

   新华网长春12月19日电(记者姚湜) 记者日前从长春市政府了解到,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长春市对符合条件以创新商务模式建立的电商应用平台和电商产业化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据介绍,长春市内的网络零售类电子商务企业、网络批发类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网络化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企业、综合型电子商务企业、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等,实现年电子商务交易额2000万元以上,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的,以及跨境类电子商务企业交易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均可以申报补助。

  另外,长春市对大学生创业也提供补贴补助。有长春市户口、毕业5年内具有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经营地址在长春市城区内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报。毕业2年内最高可申贷15万元,毕业2年以上5年以内最高可申贷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