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校车必须按备案的线路行驶

10.09.2016  10:45

  校车、班车是交警部门重点管理的车辆。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汽开区大队对辖区内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检查中存在隐患的车辆驾驶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如不在7日内整改合格将被取消校车资格。

  记者在现场看到,民警在对校车进行检查的同时,为校车填写了审验登记表,并对驾驶员的犯罪记录、一年内是否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车辆是否按期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等40余个检查项目进行登记备案。

  “根据规定,交警部门每年要对校车及其驾驶员进行两次检查,此次车辆检验重点检查的是安全锤、灭火器、急救包等硬件的配置状况。”汽开区交警大队民警说。

  随后,民警将此次检查结果进行备案,民警还向存在问题的校车驾驶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存在问题的校车必须在7日内完成整改,并接受复查。如果问题未解决,将被取消校车资格。

  根据规定,校车需配备4把安全锤、一只至少2公斤的干粉式灭火器,且必须按备案的线路行驶,不允许在指定车站外的地点停车上下乘客。记者 李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