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

29.07.2016  17:35

  全省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开展以来,长春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整合各方力量,强化基层作用,组织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营造了党委政府统筹、部门履职、企业施治、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掀起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长春”的高潮,有效推进了全市环境质量的改善。

   高位统筹主要领导专题调研环保工作

  开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期间,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王君正就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他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环保等部门,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构建各级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真正形成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升级版,为建设宜居宜业的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君正要求,要切实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始终坚持红线意识、民本意识,系统思维,坚定不移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注重统筹兼顾、多维协调,坚持绿色发展,释放绿色红利,实现绿色繁荣。要统筹好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设施建设与服务优化的关系,协调好被动防治与主动修复的关系,把握好部门履职与全局联动的关系。

  伊通河是长春市的“母亲河”,在调研伊通河综合治理工作时,王君正指出,伊通河综合治理要坚持“生态优先、水城同治、文化为本”理念,进一步突出水生态治理这个重点和关键,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等不起、慢不得的危机感、责任感,超常规推进,全面推动工程建设提速、提质、提效,把伊通河综合治理打造成百年大计的样板工程、造福于民的德政工程。

   社会共治切实保证工作效果

  深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开展以来,长春市政府组织制定并陆续出台了《长春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长春市清洁水体行动计划》、《省市联动“长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长春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长春市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突出党政同责强化责任追究构建各级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落实生态环保任务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内的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建立责任体系,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大气、水污染防治履职尽责、失职问责、渎职追责的工作责任体系。

  营造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良好氛围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庭凯部署宣传工作,要求把生态环保宣传作为当前新闻宣传的重中之重;市直媒体开设“生态环保进行时”专题专栏,并邀请省级以上主流媒体进行了深度宣传报道。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6月1日,长春市“长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暨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正式启动。长春市以此为载体,进一步强化措施,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大气治理向治本转变。

  强化刚性压煤。强化刚性压煤。启动能源结构调整,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大燃气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加强商品煤流通环节管理,打响淘汰燃煤小锅炉攻坚战,对按时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的,市政府按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强化限行控车。市环保局、公安局联手,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查处、最大限度地遏制黄标车闯限行、禁行区域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全面落实黄标车补贴政策,今年完成70%淘汰任务,明年底前全部完成。每年推广新能源车1000台。

  强化扬尘防治。强化扬尘防治。在重点街路启动“以克论净,深度保洁”试点工作,提升机扫洒水作业率;对不达标的施工场所停工整顿,对列入“黑名单”的建设单位取消施工资格;对建成区裸露地面跟进绿化和硬化铺装。

  强化工业减排。依法关停中小型重污染企业。明年底前,依法关停10家工业企业,基本完成16家企业搬迁改造和退城入园任务。强化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及大型燃煤锅炉动态监管,督促全市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强化秸秆禁烧。加快构建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今年实施农安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等8个示范项目,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年内达70%。全市计划利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秸秆全部综合利用,减轻焚烧秸秆对环境的影响。

  强化综合防控。对挥发性有机物和油烟进行集中整治。

  全力改善水体质量计划今年完成投资200亿元以上,启动伊通河防洪、污水治理、景观、交通等相关建设工程。6月,伊通河中段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全面启动,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落实好“生物治水”措施,确保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018年底前,完成9座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任务,完成14座污水处理厂的新建任务和14个污水管网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全面排查和依法取缔造纸等“十小”企业。对现有的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监控设备。

  开展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印发《长春市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要设置基层生态环境监管机构,每个村(社区)设立1-2名生态环境监督员。8月底前,完成监督员队伍建设各项任务。

   绿色发展建设和谐宜居美丽长春

  “十三五”期间,长春市将把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作为全市环保工作的核心。到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环境空气中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0%以上。基本消除劣五类和不符合水体功能的Ⅴ类水体,伊通河、饮马河流域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0%以上,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为加速绿色发展,长春市将全力巩固提升生态资源优势,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综合治理环境污染,推进重点领域治理,强化排污总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