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普通义务兵服役服役两年至少收入93614元

03.07.2015  20:32

2015年长春市征兵 服役两年至少收入93614元

 

2015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帮助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了解国家和我市有关征兵的政策规定,7月2日,记者就2015年兵员征集的对象和范围等问题,采访了长春市征兵办公室主任、长春警备区参谋长郭华山,他就适龄青年和家长关注的征兵工作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我省相关法规文件规定军人享有多项优先权利,归纳起来主要有: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军官、士官的家属随军、就业、工作调动以及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其中,残疾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义务兵服两年兵役,在经济上的收益主要包括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我省取消了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差距,实行“城乡一体”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每年按照不低于入伍上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的标准发放。

 

长春市普通义务兵服役两年(2015年入伍新兵优待标准),至少可得到93614元经济收益,专科毕业大学生义务兵最高可得到117614元经济收益,本科毕业大学生义务兵最高可得到125614元经济收益;除以上收益外还有10000元的养老保险(拿不到个人手中,存入个人保险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