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半年 上百家企业受处罚

06.06.2015  10:11

   城市晚报讯 6月5日是第44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的首个“环境日”,今年中国的主题为“践行绿色生活”。那么,被称为“新中国历史上最严厉的部门基础法之一”的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在长春产生了哪些影响?记者在长春市环保局昨日举办的世界环境日活动中,得到了答案。

  昨日上午,长春市环保局及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各城区分局,分别在长春市儿童公园等处,举办了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在主会场儿童公园,长春市环保局设立了法律法规、污染防治等6个咨询台。长春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张春田现场为市民解析新环保法。“新环保法实施后,企业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企业的排污设施也进行了更新。”张春田说,新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实施至5月,已经处罚了上百家企业,受处罚的企业主要为餐饮企业、制造企业以及金属加工类企业,受处罚原因多为超标排放污染物不听劝阻。其中,长春市环保局还与公安部门联合,将长春一家制造企业的负责人行政拘留。

  张春田说,长春市环保局重点监管的对象,一是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二是影响居民生活、使居民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三是屡教不改的企业。活动现场,长春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倡议,希望每位市民都能够成为环境保护监督员,遇到问题可以随时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

   城市晚报记者 卢玉鸽/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