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推进简政放权常态化

05.03.2015  00:33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于畅 实习生孙红丽)走进长春市政务大厅二楼的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各办事窗口井然有序,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络绎不绝。吉林信达金都置业有限公司前期部经理吕枫就是其中一位。说到长春的简政放权,她打开了话匣子:“我在2007年刚开始负责办理公司各类审批手续时,每天各个部门来回跑,费时费力。现在窗口工作人员会提前告诉你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不用再来回空跑。我今天办的资产审查和领取土地证,以前至少得一个礼拜,现在只用了3天。”拿着办好的手续,吕枫面带笑意走出政务大厅。

    近年来,长春市委、市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强简政放权工作,像吕枫这样的受益者还有很多。

    长春把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整体谋划、分步推进,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大幅度、大力度推进减放权工作。

    为深入推进全市简政放权工作,长春市政府专门下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事项的实施意见》,并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了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进一步统一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谋定而后动,长春市目标明晰,通过取消、下放、暂停、转移、合并和改变管理方式,大幅度减少和下放行政许可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使市本级现有行政审批项目总量减放50%以上,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逐步实现“零审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压缩前置审批,减少审批要件,取消重复申报材料和重复盖章,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审批通用平台,实现部门内与部门间审批信息共享,非即办项目审批时限再压缩20%以上。

    本着市场优先、放管结合、权责一致、注重效能、依法合规的原则,长春采取取消、下放、暂停、转移、改变、合并等6项减放和调整措施,明确了28条具体减放条件和标准,大幅减少和下放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审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凡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县(市)区实施更方便有效的审批尽量予以下放。

    据长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刘铁良介绍,长春市已经结束了三批减放权工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涉及679项,仅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51项。下一步,长春市审批制度改革和减放权工作要向更深层面进行,向项目投资、土地规划建设等领域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