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拖拉机厂俱乐部地块征收补偿补充方案

17.03.2021  12:21

   (征求意见稿)公布 有证住宅房屋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搬迁的,每户奖励3万元

  近日,记者了解到,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发布拖拉机厂俱乐部地块征收补偿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稿)。据了解,其征收范围东起乐群街、西至福安街,南起同兴路,北至荣光路。目前,由于客观因素导致征收区域内91户住宅房屋未实际实施征收、5户非住宅因产权调换房屋问题未予推动。

  对于住宅房屋补偿。依据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文件,“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中的城市低保户,且仅有1处建筑面积不足49平方米住房,无力结算差价的,经民政部门认定后,按照建筑面积49平方米的住宅房屋进行安置,超出原建筑面积部分,产权归被征收人所有”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对于非住宅房屋补偿。征收公有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与公有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对被征收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公有房屋承租人承租,被征收人与原公有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对被征收人的有证住宅房屋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搬迁的,每户奖励3万元。对被征收人的有证住宅房屋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的,予以原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20%奖励,奖励面积按就近或同类地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均价折合成货币补偿,新建普通商品房均价采取比较法,由评估公司评估确定。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陆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