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往日“红灯区” 今世打造“桃花源”
春的暖日下,长春市桃源路一带小区的居民三五成群地漫步在小区周边,来定格每一个镜头对焦的画面,或有老人们悠闲自得地在花园散步,或有天真嬉笑玩耍的孩童四处奔跑,伴随着春的阵阵飘香,到处都有一股万物复苏的惬意。
或许,还不了解这里的人很难想象,这样别具一番诗意的名字,有着最不堪的过往。“好男不娶桃源路”的老话在今年60岁的李大娘听来,耳朵都起了茧子,嫁到桃源路几十年,在这里生儿育女,当时她最担心女儿嫁不出去。
新中国成立前,桃源路是长春市的“窑子铺”(相当于北京的八大胡同);新中国成立后,几十年来,它是长春市最脏、最乱的棚户区。而如今的桃源路几经修葺,俨然成为了当下最让人神往的世外桃源,许多过往或许只在那些已经拆迁或即将拆迁的残垣瓦片中,能寻觅到胭脂味的记忆。
乘坐公交车从亚泰大街走下去,不远处就是桃源路一带了。与之周边林立的现代化楼房相比,待拆迁的伪满时期建筑即将成为记忆,寻觅昔日的长春“红灯区”变得有些困难。当时,老百姓称这里为“欢乐地”,又名“新天地”,这片在长春历史上并不多见的“红灯区”,东起伊通河西岸,西到永长路,北至长春大街东段,南到东天街。
日伪时期这里修建了很多房子,尤其是东南角,上世纪30年代建造的楼宇约16栋楼,书面的称呼是“妓馆房”,俗称妓院楼,因为整个布局为“回”字形,故称东圈和西圈。当时的东圈、西圈里还有4座小圈,有“双凤堂”“宝玉堂”“百花堂”等大小妓院近百家。大致位于今天的东自长春市第十四中学、西到来安街、北至新内胡同的区域,周围设有汽枪射击游戏场、茶馆等灯红酒绿的娱乐场所。
新中国成立前,桃源路就是长春的“窑子铺”,听老一辈说,因为这里有着不光彩的历史,许多年前,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大多不愿意向外人道出自己的住处。即便是住在这附近的人们,宁愿绕行,也不愿意去触碰这个被外人用异样看待的地方。或许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流传着一句老话“好男不娶桃源路”。
老话“好男不娶桃源路”
“四合院,小甬道,青砖房,小单间。”当人们从记忆中听老者们描述当时桃源路红灯区的场景,还不难叫人嗅出一股子胭脂味。有人将长春的桃源路与北京的八大胡同相比。伪满时期,长春妓院按照规模分一、二、三等级,一等叫“书馆”,二等叫“院”,三等叫“堂”,那时,长春没有书馆,最高等级的妓院就叫院。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来,它是长春市最脏、最乱的棚户区。
据长春市政协编辑出版的文史资料记载,“在新京(当时的长春)有两个院,其中的一个叫做‘艳集院’位于南广场东侧的一条胡同里。另一个便是当时的桃源路,这一带是面向中国人的妓院,妓女多半是中年妇女。据《南关区志》记载,妓馆建筑四周用高大的灰砖墙围起两个方形大院,每个院有4个大门,东面大院称“东圈”,西面大院称“西圈”。每个圈里又依着墙分成一个个方形小院,院里沿着回字形走廊分成若干个鸡笼子式的一排排低矮的小房间,小房间的门和唯一的小窗户都朝里开。窗上设有防妓女逃跑的铁栏杆,妓女们就住在这样又黑又暗的小房间里,而老板和老鸨坐在门前日夜看守。
近日,在网上转载的一些有关桃源路的老照片和历史物件。如今,人们再去看待桃源路的时候,那些曾有的记忆都成为了一段历史的印证,就拿这些长约20厘米、宽10厘米、印有黑色铅字的纸片来说,醒目地向市民呈现着由“长春警察署”颁发,还标有证件使用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的“执照”。
有文史学家认为,在民国时期,为妓女们发放许可执照,其实就表明了当时“妓女合法化”,封闭、守旧的当局能够合法地让这些妓女们从事这些不光彩的事。即便后来,这些被发放的“妓女许可执照”伴随着职业的取缔,人们觉察出不光彩将其撕毁,但这的确折射出妓女从业者们是如何成为一个时代的产物的。
妓女大多迫于生计
据资料记载,早在1988年,长春市公安局建局50周年之际出版了一部名为《峥嵘岁月》的纪念文集,该书的作者解占环就是长春解放初期桃源路派出所副所长。据他介绍,从1954年初开始,长春市彻底砸碎了旧社会套在妓女脖子上的枷锁,妓院彻底被取缔了,在他经历的“砸碎妓院、改造妓女”的过程中,首要任务就是要摸清每一位妓女的背景。
在他掌握的1000余名妓女中,这些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妇女大多都是苦大仇深,被拐被骗、迫于生活等原因被卖到了妓院,有的甚至是被自己的亲人卖到了妓院,只有少数的妇女是因为走投无路将自己卖到妓院。
落入妓院的妓女们失去了自由,更对自己的命运没有了支配权,他们终日被囚禁在妓院里,由老鸨(女),“龟头”(男)们来管理,妓女们昼夜为他们卖身赚钱。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妇女们,逐渐也过上了逆来顺受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