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强制淘汰燃煤小锅炉 处罚16家偷排企业

14.11.2015  14:07

长春 市强力淘汰燃煤小锅炉,很多企业使用了新型锅炉供热 新文化记者 蒋盛松 摄

新文化讯(记者 赵春刚 通讯员 李春晖)   11月13日,新文化记者从长春市环保局获悉,长春市政府决定利用3年时间(从2014年到2016年),分期分批强制全面淘汰建成区范围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今年截至目前,已淘汰1205座小锅炉。

积极推进东南热电厂工程建设

淘汰燃煤小锅炉遵循热电联产供热和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并网为主,电、天然气采暖方式为辅,新能源或者其他清洁能源供热为补充的基本原则。同时,积极推进东南热电厂工程建设,加快区域供暖锅炉房和调峰锅炉房建设,到2017年,长春市供热能力应满足城市发展供热需求和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需要。

2015年,淘汰四环路以内及净月大学城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2016年,建成区和双阳区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

未完成小锅炉淘汰任务考核时“一票否决”

加大执法力度,列入政府淘汰计划的燃煤小锅炉,产权单位(业主)不按规定要求执行或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辖区政府应依法强制拆除或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市政府对未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的辖区进行约谈,在《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考核时实施“一票否决”。

长春市环保局表示,针对违法排污企业打时间差偷排超排的特点,不定期开展“零点行动”,组织人员在入夜以后直接到重点企业排污口开展现场监察和采样监测,现场发现问题,当场提出整改和处罚意见,先后对存在问题的16家企业进行处罚、限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