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驾驶员盲目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将会被处罚

16.07.2015  12:42

第十二届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开幕,如果您在购买新车的过程中,希望咨询有关新车在使用、上路等各种问题,长春交警支队绿园区大队副大队长刘跃春将为您解答。

 

首期话题跟大家伙讲讲有关新车车辆改装的问题,许多车主追求个性化、好看的效果,将新车车身颜色、内部使用性能、轮胎、车标、照明系统、外观等方面进行了改装,其实这些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刘跃春副大队长表示,车辆改变车身颜色等外观,必须到车管所进行行车证变更,而改变内部系统的话,检车线检车时会被检测出来,不会过关,行驶在路面上被交警发现会被按照车辆改装处罚,罚款200元扣3分,并被责令改正回去。

 

而车辆使用性能的改变非常危险,操控不当,操作不及时的容易造成通事故;车灯改变,光线比较散,造成对方视盲,十分危险,轮胎的改变会影响车辆的外观尺寸,外表改变的话,容易造成车辆的故障。交通法规定,禁止车辆改变出厂设置,为了个人和他人的安全,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不要盲目跟风,要以实际的安全为重点,保障新车的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