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药监局验收白酒追溯体系试点企业

04.05.2016  16:56

今年年初,长春市食药监局下发《长春市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方案》(长食药监食生产〔2016〕3号),要求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按照要求,在榆树市选取吉林省榆树钱酒业有限公司、榆树市吉久王酒厂2家企业作为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试点单位。由辖区监管单位对试点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帮助、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熟练运用食品安全电子可追溯平台,真实、准确、科学、系统地记录生产销售等相关信息。

近日,长春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由刘金鑫副处长带队,对吉林省榆树钱酒业有限公司、榆树市吉久王酒厂2家企业进行了验收,同时,要求辖区监管单位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稳步推进白酒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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