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获首批国家文旅消费示范城市称号

02.04.202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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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地区唯一

   长春市获首批国家文旅消费示范城市称号

  4月1日,文化和旅游部在2021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培训班上举行了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授牌仪式,长春市作为首批荣获“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称号的城市领取了名牌。

  自2016年6月成为首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以来,长春市围绕“形成若干行之有效、可持续和可复制推广的促进文化消费模式”的核心目标,对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市场资源进行了整合、统筹,实施了文化艺术进店堂、文惠券、文惠卡、文化艺术培训、文化消费活动事后补贴、“双十佳”评选等创新举措,开拓领域分类引导、区域广泛覆盖、全民深度参与的文化消费创新格局。在探索具有长春特色的促进文旅消费模式、引领示范带动区域发展方面,长春市推出一整套政策体系、工作机制和具体举措,相关工作成果多次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和推广,实现了由“试点城市”到“示范城市”的飞跃,也是东北地区目前唯一的文旅消费示范城市。

  下一步,长春市将紧紧围绕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聚焦“四大板块”,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若干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新模式,探索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新机制,积极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和水平。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孙娇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