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01.03.2015 08:16
本文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东亚讯(记者 毕成功) 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召开,在获得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三年后,长春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据了解,道德风尚良好是文明城市的基本标志,创建文明城市就是建设“有德城市”。2014年,长春市开展了“长春好人”的评选。长春好人立足基层,突出“小人物”、“大感动”,使活动既接地气,又有温度。截至目前,共评选产生566名“长春好人”、40名“长春好人每周标兵”。
其中60人当选“吉林好人”,15人被评为“吉林好人 每周标兵”,12人荣获“中国好人”荣誉称号。先后开展四届“长春道德模范”评选,共有131人当选长春市道德模范,12人当选省道德模范,12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荣誉称号。
本文来源: 中国吉林网
01.03.2015 08:16
故
事
省人社厅召开2023年年中务虚会
8月3日,省人社厅召开2023年年中务虚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社先进典型宣讲团走进吉林市
为不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