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职称申报工作正式开始

15.05.2019  13:52

  关于开展全市新一轮

  职称信息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新一轮职称信息化申报评审工作安排,现将长春市新一轮职称信息化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人员为长春市事业单位现在编在岗人员、企业单位现在职人员。

  2.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任职(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12月31日。

  3.申报人员须满足现行相关系列专业级别评审条件。

  4.考评结合系列、评聘结合系列以及特殊人才认定系列仍按原渠道申报。

  二、申报方式

  通过吉林省职称管理系统http://jlzc.neepu.edu.cn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后,上传电子材料报单位审核,并生成《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纸质材料1份、《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纸质材料12份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纸质材料1份。

  2.单位审核。由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核。

  3.评委会受理。长春市人社局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根据省人社厅授权,对申报人员电子材料、原材料进行审核。

  4.组织评审。长春市人社局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根据省人社厅授权,组织专家进行职称材料评审(盲评)、答辩评审和例会评审。

  5.结果公示。由长春市人社局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和省人社厅对通过人员在申报系统中进行集中公示。

  四、时间要求

  职称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17:00时。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职称申报工作,将相关政策、时间要求、申报方式等及时传达到有关申报人员,并严格按照申报程序、材料要求、政策规定做好政策解读和保障服务工作。

  2.收费情况。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方式和地点按照各评委办事机构通知要求执行。

  3.政策咨询。为方便各单位和申报人员及时便捷了解相关政策,专设职称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电话、工作群。具体如下:

  (1)联系人及电话

  工程系列机械、建筑专业:

  张喜斌,咨询电话:18004497463

  高校教师、档案、新闻系列,工程系列电子、电气、水利专业:

  李 克,咨询电话:81927332

  卫生、农业、畜牧兽医系列,工程系列林业、交通专业:

  杨宝录,咨询电话:81927335

  (2)职称申报咨询工作群:

  105237128、213586101、652867368、183245962、310750017

  (3)软件技术服务电话:

  0431—81100085、81100086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8日

  来源: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