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综合施策推进工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

04.01.2016  12:12
  今年,为全面推进实施《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长春市制定了《长春市工业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在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的统一实施、监督和指导下,在各有关重点企业的努力下,通过多措并举,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工业污染源治理以及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工业烟粉尘治理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严格淘汰过剩产能。 对新建项目引进审批环节,严格环境准入,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4户水泥企业淘汰落后产能241万吨,1户电力企业淘汰落后产能20万千瓦,1户钢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15万吨,1户印染企业淘汰落后产能1200万米;完成铁北老工业区2户企业搬迁、督促7户企业正在搬迁,提前完成 “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二是推进减排项目建设。 今年,长春市确定7家火电企业13个燃煤锅炉脱硫脱硝设施建设重点项目1家水泥粉尘治理项目,12家工业企业除尘升级改造项目,确定了治理目标和完成时限。同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目前,各项治污减排工程全部完工。    三是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出台《长春市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2015年指导意见》,明确年度工业煤炭用量控制指标,要求全市工业煤炭消费总量不高于2012年。重点开展电力、水泥等行业产品能效对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工业煤炭消费量控制在2000万吨,同比下降5%以上。    四是强化清洁生产审核。 今年,长春市确定40家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努力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其他重点企业全部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到2017年,实现高耗能行业排放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