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纪委监察局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9.06.2016  15:46

近日,新文化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 长春 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收受礼金、公车私用等顶风违纪行为。为以案明纪、正风肃纪 ,长春市纪委监察局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德惠市环境卫生清理大队副队长张洪斌以老人过生日、儿子结婚及生子为由,分三次在饭店摆放酒席,招待本单位同 事及下属单位人员,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农安县万顺乡利民村村委会主任殷忠义以庆祝儿子升学为由,在自家摆放酒席,招待本村村民等200余人。农安县纪委 接到群众举报到现场制止时,已违规收受礼金2500元,殷忠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榆树市黑林镇新建村党总支书记韩清秀借建房之机,在饭店摆放酒席招待本村村民等50余人,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 内警告处分。

4、朝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红旗执法中队中队长邓云海驾驶本单位执法车辆办理私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绿园区园林处副处长李远光在休假期间私自将本单位公务用车开回家中,并驾驶公车接送亲人、到超市购物,受到党 内严重警告处分。

6、双阳区中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李东山驾驶本单位车辆到饭店用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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