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约2.7万名商户近日签名要禁燃烟花爆竹

18.12.2014  15:03

燃放烟花爆竹,既有危险,又污染空气。为了更好地贯彻和宣传《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让广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了解条例的相关内容,引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树立坚决遵守条例的决心和要求,12月17日上午,长春市工商部门就在长春市内的各个重要商圈开展了“禁燃”宣传活动。

 

长春市工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无论是在平时节假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开业、庆典、促销及员工婚礼期间,禁止在四环路以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四环路以内的区域禁止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希望我们大家共同遵守条例内容,让我们长春市生活环境更加美好。”该工作人员说。据了解,包括长春市工商局在内,此次活动一共设置一个主会场和13个分会场,经过初步统计,现场共集得约2.7万名商户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