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紧急开展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大检查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按照长春市委、市政府和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关于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从6月12日起,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及超市等领域实行全覆盖式督导检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对市场的消毒、通风、清洁等防控措施,如果发现违规,将予以严惩。
6月14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东北亚物流有限公司粮油蔬菜批发市场、东北亚物流有限公司水产品批发市场、地利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果品批发市场)、长春海吉星物流有限公司、长春瑞达盛佳商贸有限公司(台北商厦)、同鑫水产海鲜批发市场、 长春市万利综合农贸市场有限公司等7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了督导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对入场食品经营者履行管理义务,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并核对入市畜禽类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标识内容与实际数量、来源等情况,无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一律不得入场销售。同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超市、便利店、食杂店等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相关要求,采购食品依法索要相关凭证,不采购、贮存、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特别是进口产品要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立案,依法予以严惩;符合移送公安机关条件的,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对市场的消毒、通风、清洁等防控措施,对进场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对工作区域进行全面消毒,保证市场清洁、通风,市场消毒完毕应在明显位置做好已消毒的标识,并对进入市场的人员进行提醒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市场内商户对设备和工作区域进行消毒;在处理动物和生鲜动物产品时,穿好工作服、戴手套和做好面部防护,落实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
截至目前,全市出动执法人员2152人次;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12家次、农贸市场177家次、超市968家次、专业冷冻冷藏库房132家次、肉品专门店106家次、海鲜及活鱼专门店77家次。积极配合辖区政府对经营环境及经营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累计检测人员745人、污水106份、砧板及食品物表436份。
(来源:长春晚报 记者:李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