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精细化管控降城市扬尘
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数字显示,20日,长春市城区空气质量为优级。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数字显示,进入5月以来,长春市城区空气质量优级5天、良级35天,优良率为78.4%,整体空气质量列东北省会城市首位。
从6月起,长春市市容环卫局在“两横三纵”快速路、人民大街、新发路等16条主要街路街路,启动“以克论净,深度保洁”试点工作,将通过对道路的1平方米范围内的尘土进行称重检测,作为评价清扫保洁质量的考评依据。并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增加试点街路的条数,进一步降低含尘量。
近年来,长春市建委、市容环卫、环保、园林等部门联动,狠抓城市扬尘精细化管控,综合采取“抑、扫、降”等措施,有效减少了建筑施工工地、城市道路、裸露地面和物料堆场产生的扬尘污染。
据了解,全市建筑工地围挡合格率、场地硬化合格率、洗车设施配备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仅去年就购置环卫作业车辆和设备709台,全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了73%,城市道路降尘除尘效果大幅提升。
抑——抑制建筑扬尘。全面落实《长春市建设工程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细化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围挡、物料覆盖、车辆冲洗等防尘降尘措施的管理。全市建成区建筑施工现场全部达到施工标准化要求,实现施工场地全围挡、工地物料全覆盖、施工现场路面全硬化、进出车辆全冲洗、密目网全包围、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各县(市)建成区80%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施工标准化要求。完善施工工地扬尘管控“黑名单”制度,对不达标的施工场所一律停工整顿,对列入“黑名单”的建设单位取消其施工资格。
扫——吸扫道路扬尘。建立城市建成区主要街路保洁清单,实行道路清洁包保责任制。区分不同道路情况,合理安排时间、频次和强度,逐步提高机械化清扫保洁率,对主要街路全部实施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2017年底前,主要街路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率要达到100%。
降——降低土壤扬尘。对建成区内裸露地面开展集中整治,对建(构)筑物拆除后暂时闲置的建设用地,实施简易绿化,并按标准实行封闭围挡。有针对性地采取绿化、硬化、覆盖等措施,减少城区内裸露地面。到2017年,建成区基本消除裸露地面。同时,加强城市周边区域生态修复,对城市周边各类矿区进行生态治理,恢复植被,防风固沙,减少土壤扬尘。
(责任编辑: 环保厅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