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16年2月29日政协长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2月25日至29日举行。
中共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王君正在开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市政协2015年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全市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有效履行政协职能,充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促进长春新一轮振兴发展提出希望和要求。
会议审议批准了崔杰主席代表政协长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张晓华副主席代表政协长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与会委员对两个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对常务委员会2015年工作表示满意,对2016年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表示赞同。
会议同意张晓华辞去政协长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唐晓明辞去政协长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秘书长职务;补选何泉秀为政协长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蔡延斌为政协长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秘书长,王庆军、许文才、李娟娟、吴威、宋亚坤、郑秀梅、常新、雷萦为政协长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会议协商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和《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关于长春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长春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委员们对以上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表示赞同,并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是长春振兴发展进程中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国内外复杂的形势、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全市上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全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着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重点任务,持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和民主政治建设,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起步之年。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委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聚焦发展全局、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协商议政,为培育发展新动力、构建发展新优势建言献策。要充分发挥广泛联系、团结合作、凝聚人心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传递正能量,做好惠民事,为促进民生改善、维护和谐稳定献计出力。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用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在中共长春市委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