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划定》向市民征求意见
中国吉林网3月16日讯 (记者 王小野)日前,长春市对《长春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划定》(草案)成果进行公示,南大营旧址陈列馆等65处入选。
推进长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采访中,中国吉林网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好的保护长春的历史文化资源,落实长春市委市政府对申报工作的指示,推进长春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依据《长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长春市规划局组织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第二批历史建筑划定”的普查整理工作,形成了《长春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划定》(草案)成果,并通过了2016年第一次历史专委会的审议。
第二批历史建筑划定原则
结合长春历史内涵及现状特点,确定长春第二批历史建筑评定的基本标准:第一,建成年代在三十年以上;第二,建筑质量良好、有一定的保护利用价值;同时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建议推荐为长春市第二批历史建筑:(1)建筑风格上,格局完整,反映长春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具有一定艺术价值和科研价值。(2)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等反映传统民居营造方法和特色,或反映建筑相关技术工艺发展。具有艺术特色和科技价值。(3)有独特历史文化内涵的建筑。如见证了长春近现代历史发展进程,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4)尚未公布为文保单位,或且不属于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
65处历史建筑被列入
根据公示信息,中国吉林网记者注意到,共有65处被列入第二批历史建筑范围,有14处位于人民大街两侧。值得注意的是,南大营旧址陈列馆、怡军苑等被列入此批范围。
公示,还详细列出对第二批历史建筑调查表。
这里,列举几处。
东天街1号,建筑处于宽城子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层高2层,主体保存较为完整,屋顶为单坡屋顶,立面设计简单大方。建筑内部已无人长期居住,缺失一定的维护,立面窗户有一定损毁,建筑后院杂乱。
柳明街25号,建筑处于宽城子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层高2层,主体保存较为完整,独特的转角建筑凹字形平面设计,立面以简单的装饰和土黄色条纹状石材为主调。主体结构缺失,部分建筑结构损毁严重。内院搭建严重形成杂乱空间。
备注:
建筑处于老宽城子历史街区内,该街区具有较好的保留价值,它反映了长春市特色历史时期的居住区建筑风格和街路尺度,也可以从侧面反映出该时期人民居住和生活习惯。建筑目前仅保留了沿街立面,内部拆除比较严重,建议修复时结合街区的功能,采用多种手法将建筑立面保留并重新利用。
兴盛路10号,历史风貌建筑。具有伪满时期以及近现代典型的建筑风格,结构保存相对较好。建筑采用独特的回字形平面设计,形成独特的院落空间。主体砌筑材料为年代久远的青砖。建筑内院二层形成回廊联系各入户空间,配以铁质栏杆,外围装饰以方形窗、入户门为主,垂直烟囱外凸,建筑历经年代变化,是目前长春所剩无几,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是值得保留的。
备注:
建筑处于老宽城子历史街区内,该街区具有较好的保留价值,它反映了长春市特色历史时期的居住区建筑风格和街路尺度,也可以从侧面反映出该时期人民居住和生活习惯。熙洽别墅位于老宽城子历史街区西北方向,属于该区域目前保留最为完成的一处民居。
大马路637号,建筑主体结构保存完整,有一定的建筑围护。建筑沿街主立面以土黄色颜料抹面作为基调,白色窗框及凸出体块点缀,加以方窗及外凸砌块丰富立面变化。
备注:该建筑位于大马路繁华地段,一直以来作为商业建筑使用,一层为商铺二层以上为库房,建筑有五十年代商业建筑的特色。
大马路625号,建筑主体结构保存完整,沿不同街道立面形象有不同设计,建筑东立面以石灰抹面作为基调,加以方窗及外凸砌块。转角立面及北立面细部装饰非常精美,颇具特色,建筑长窗、窗户上不及外凸烟囱作韵律设计,体现了较高的建筑艺术水平,具有一定的艺术价值。
光乐路2号,建筑整体结构保存完整,正立面一层装饰用暗灰色条纹面砖,二层用红色条纹面砖,并加以长窗及外砌凸出体块丰富立面变化。南侧立面以垂直烟囱外凸和方形窗户组织,设计简洁大方。
有意见记住下面这些信息
按照《长春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的要求,现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4月11日期间,对《长春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划定》(草案)成果进行公示。公众可登陆市政府信息网站:长春规划网(http://www.ccghj.gov.cn/)下载了解草案详情。公告期间如有问题或意见,请于2016年4月11日前将意见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联系人:梁岩(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18843177892;刘冬梅(长春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办公室),8877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