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环保局​九台分局依法查封2家环境违法企业

31.05.2017  17:15

  近日,长春市环保局九台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营城街道火石岭村的炼铅厂、纪家街道盛家村造纸厂这两家违法企业正在生产。

  位于营城街道火石岭村的炼铅厂以废旧铅酸蓄电池拆解下来的铅部件为原料,土法炼制,铸造铅坯;纪家街道盛家村造纸厂以废旧纸壳和木材加工的锯末为原料,生产再生纸(烧纸)。两家企业无行政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属于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5月27日,长春市环保局九台分局对2家违法企业的生产设备实施查封,并将对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长春市环保局九台分局将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