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长春市民安全感94.55% 破获刑事案11330起
城市晚报讯 “省委政法委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的长春市市民安全感测评结果为94.55%,同比2014年的94.3%提高0.25个百分点,同比2010年的78.23%提高了16.32个百分点。”2月5日,在长春市公安局2016年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省公安厅副厅长、长春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祥对2015年全市公安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16年公安工作进行部署。
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部署,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风险隐患增多、社会矛盾交织、重大安保任务接踵而至的形势下,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实现了社会治安形势的持续好转,全市没有发生影响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没有发生暴恐活动和恶性刑事案件、没有发生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没有发生涉警炒作重大事件。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公安机关突出反恐维稳这条主线,深化平安长春建设,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以建设平安长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整体防控,严密防范打击暴恐活动和各类违法犯罪。全市110刑事警情、治安警情,“两抢”案件,命案,同比2014年分别下降9.8%、10.19%、36.68%和19.4%,110警情、“两抢”案件、命案发案连续5年保持下降。强力组织 “飓风”、“打盗骗保民安”等专项行动,全市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330起,打掉犯罪团伙189个,抓获逃犯2374人,命案和“两抢”案件破案率分别达到99.2%、84.92%。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公安机关突出服务新一轮振兴发展这个大局,优化服务机制,公共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114个,占全部审批项目的68.7%,全市人口城镇化比例达到49.58%,全市刑事案件起诉合格率达到100%,行政案件诉讼胜诉率达到100%。危爆物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形势保持平稳,全市发生火灾1771起,同比下降8.3%;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其中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2014年分别下降0.4%、3.0%和10.7%。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公安机关突出过硬队伍建设这个保证,强化从严治警,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作风形象实现新变化。举办警务实战培训班93期,培训民警9876人次。全市公安机关机构设置、警力编制和职数配备、警力调配进一步规范,警力招录和人才培养稳步推进。加强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和“两部党规”,严抓“四风”整治,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警务环境。
2016年,长春市公安局将在全面总结工作、深入分析形势、深刻领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牢牢抓住防控风险这条主线,积极探索构建更加高效的风险防控机制、更加精准的打击犯罪机制、更加有力的队伍教育管理机制,努力把公安机关预警防控、打击犯罪、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等能力提升到新水平,打造现代警务升级版,切实担负起守护一方平安、确保一方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
会上,长春市公安局还对2015年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王险峰 杨昆 城市晚报记者 陶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