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毁草毁湿毁林问题得到根本性遏制

25.11.2018  19:41

  本报讯 (记者杨洪伦 通讯员李春晖)长春市对毁草毁湿毁林问题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整改目标,确定整改时限,同时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涉林涉草涉湿违法犯罪行为,2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目前,全市未新增涉林涉草涉湿违法案件,被毁地块已按规定时限完成恢复或正在恢复。

  为使毁草毁湿毁林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收到实效,长春市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将排查整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县(市)区、开发区将整改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全市建立了市、县、乡三级问题核查和督察整改责任体系。在此基础上,全市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地毯式排查,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各级林业公安部门主动介入,重点对毁林毁湿案件进行查处和侦办。畜牧部门对破坏草原的群众举报、涉刑事案件及毁草面积等情况集中核实梳理。农安县启动了退化草原整治工作,在波罗湖自然保护区建设两个虫情监测点,全面规范草原保护和管理。

  长春市各级政府加强对毁草毁湿毁林问题的核实、查处和整改。目前,已核实涉林案件58起,其中,44起已完成整改还林,还林面积242.4公顷;4起将于2019年5月底前完成还林;10起涉及采矿毁林地块正由国土部门牵头组织恢复。今年,全市共完成清收还林2346公顷。前三个季度,市林业局对盗伐林木、违法使用林地等问题,行政立案256起,处罚213人。去年8月以来,长春市森林公安局共办理刑事立案131起,刑事拘留17人,取保候审25人,起诉19起,报捕6起,批捕4人。

  长春市还采取有力措施,对破坏湿地问题立整立改,全力进行恢复。九台区对九台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开展联合执法3次,拆除清理自然保护区内违建房屋25处,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农安县对波罗湖自然保护区28处违建设施进行拆除,退耕还湿482.7公顷,完成敖宝图泡国有土地还湿800公顷,环湖绿化带还林还湿391公顷。

  据了解,长春市相关部门将对未完成恢复的地块和项目实施跟踪监督,确保如期完成全部恢复任务。同时深入举一反三,严格排查辖区涉林涉草涉湿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落实退化草原植被恢复措施,加强草原防护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治理退化草原,实现草原休养生息、永续发展。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