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旅游局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收取

18.03.2016  19:58

为引导旅游者增强出境游保证金银行托管意识,方便游客选择签订三方托管协议的出境社出游,近日,长春市旅游局对已采用银行托管形式收取出境游保证金的旅行社及分社名单予以公布。同时提示广大旅游者在参加出境游时选择旅行社、游客、银行三方共管形式,如发现以现金形式收取出境游保证金或将“出境旅游保证金”转入个人账号的旅行社,拨打长春市旅游局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自2014年年底以来,长春市发生多起因旅行社收取旅游者出境游押金不能按约退还所引发的旅游投诉事件,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鉴于此,长春市旅游局于2015年2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出境旅游押金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出境组团社将收取的出境旅游押金存入信誉度高的银行,签订(旅游者、旅行社、银行三方)《出境旅游押金托管协议》,明确出境旅游押金担保种类、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事宜;同时要求出境组团社建立出境旅游押金管理制度,并对所设分社收取出境旅游押金负责管理,确保出境旅游押金收支安全。

近期,国家旅游局、吉林省旅游局又分别下发了《关于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出境旅游担保金管理的通知》,对建立长期、稳定的出境游保证金银行托管工作机制;扩大宣传,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动态检查,及时排查问题隐患等方面进一步加以明确。截至目前,长春市已有50家出境组团社及分社采取出境游押金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并签订了三方托管协议,此举对整顿长春市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长春市旅游局将完善“出境游保证金”银行托管台账,重点开展对旅行社收取出境游保证金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旅行社“出境游保证金”未实行银行托管以及管理不规范等情况,将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