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新增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工作进入到筹建阶段

19.05.2017  11:33
  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有关要求,长春市环保局加快推进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工作。 

  长春市以城区现有的10个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为基础,将在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区、双阳区5个地区各布设2个自动监测点位,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以国、省控断面为主,在饮马河、伊通河干支流上筛选出16个符合条件的监测点位,建立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上述工作已完成选址进入到筹建阶段。

珲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强化质量管理 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性
  新《环境保护法》以及一系列新法规新标准的出台实环境保护厅
长春​市环保局通报5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7年5月,长春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有效天数为31天,其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1天,同比减少3天,优良率达67.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