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享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开始

10.10.2015  07:58

近日,长春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决定开展2015年享受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最终确定人选将由长春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五千元。

 

据了解,2015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范围为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驻长部队和中省直单位及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对象主要是从事科学、技术、管理、技能、农业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

 

具体条件原则上要在职在岗(含退休、下岗后领办、创办企业,或受聘新单位后,成效优异或有重大业绩者),专业技术人员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高技能人才要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农村实用人才要在农村生产、经营领域有突出贡献和示范作用。

 

另外,在本专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并为长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直接贡献,科研成果在长春市就地转化为生产力者优先。例如在科学技术工作中,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四等以上科技进步奖和三等以上成果推广奖,市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并是项目主要完成人(一般为前三名)。

 

已享有下列荣誉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央直接掌握联系的高级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级拔尖创新人才、省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高级专家)、市级拔尖人才、市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市级优秀人才、享受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2015年享受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兼报本年度拔尖创新人才。

 

2015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额不超过100人,原则上一个基层法人单位只能推荐1人。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不受指标限制。

 

材料报送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材料报送地点: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才到407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到204室(职业能力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