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府召开淘汰燃煤小锅炉现场会
07.06.2016 08:36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在现场会上,副市长王路发表讲话
长春市政府及各城区(开发区)分管负责人、市发改、建委、工信、公用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各城区(开发区)环保局局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参加会议
在会上,工人现场拆除燃煤小锅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三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有关部署,进一步推动长春市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6月6日,长春市政府在大鹅岛生态园组织召开淘汰燃煤小锅炉现场会,长春市政府及各城区(开发区)分管负责人、市发改、建委、工信、公用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城区(开发区)环保局局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参加会议。长春市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路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副市长王路在讲话中指出,长春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工作推进扎实,截至2015年年末,全市已淘汰燃煤小锅炉1533台,淘汰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1至4月采暖期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上年增加了19天,重污染天气减少了6天,空气中主要污染物PM 10 下降了20.5%,PM 2.5 下降了27.0%。现建成区内有1235台小锅炉,务必于今年年底前全部淘汰。
副市长王路强调,为切实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需要严格落实辖区主体责任,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辖区小锅炉淘汰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逐台落实年度淘汰任务与具体工作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促进工作开展。各相关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抓紧制定淘汰方案,倒排工期,确保年内完成淘汰任务。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继续实施“周调度、周通报”的督察制度,确保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的顺利推进与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 环保厅信息中心)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07.06.2016 08:36
故
事
《民法典》: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范性准则
改革开放后,林业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