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拟提拔23名县局级干部 现进行公示

04.08.2015  08:31

2日,中共 长春 市委组织部发布《关于拟提拔县局级干部任职前公示公告》,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有关规定,现就拟提拔为县局级干部的胡金刚等23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胡金刚,男,1969年4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 吉林 省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副处长,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处处长,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现任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兼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拟任长春市正局级领导职务。

关星,男,1958年10月生,满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九台市纪委常委、信访室主任,九台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九台市其塔木镇党委书记,九台市委秘书长,九台市委常委,九台市委常委、副市长,九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九台市委常委、副市长,现任政协九台市委员会主席。拟任长春市正区级领导职务。

张兴桥,男,1974年9月生,蒙古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纪检组组长、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分局政治委员、净月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宽城区分局局长,长春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局级)、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委员(副局级),现任长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党组成员兼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委员。拟任长春市正局级领导职务。

杜占武,男,1964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秩序处副处长、处长,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训练中心主任,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兼交通安全训练中心主任,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兼交通安全训练中心主任、朝阳区大队大队长,现任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兼交通安全训练中心主任。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郭立庆,男,1969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侦查监督一处处长、反渎职侵权局综合处处长、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处处长,现任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

霍东,男,1960年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处副处长、侦查一处副处长、侦查二处处长,现任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正处级)。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

滕广涛,男,1972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德惠市达家沟镇党委副书记,共青团德惠市委副书记、书记,农安县副县长,现任农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拟任长春市辖县县委副书记职务。

张凯楠,男,1978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副科级干部,吉林省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吉林省委办公厅秘书处副主任科员,吉林省委办公厅正科级干部,现任农安县副县级领导干部兼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拟任长春市辖县县委常委职务。

李兴涛,男,1968年4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副处级)、610办公室主任,长春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反恐怖支队支队长、五项工作办公室主任、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现任农安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正处级)。拟任长春市副县级领导职务。

杜煜,男,1961年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副局长,长春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副处长、处长,现任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局长。拟任长春市副区级领导职务。

王树民,男,1966年3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德惠市达家沟镇副镇长,德惠市米沙子镇党委副书记,德惠市米沙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德惠市惠发街道党工委书记,德惠市惠发街道党工委书记兼德惠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德惠市副市长,德惠市委常委、副市长,九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现任九台市委副书记。拟任长春市副区级领导职务。

于海山,男,1964年3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九台市沐石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九台市土们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九台市土们岭镇党委书记,西藏日喀则地区定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副县级),九台市委常委,九台市副市长,现任九台市委常委、副市长。拟任长春市副区级领导职务。

李国辉,男,1975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共青团德惠市委副书记,共青团德惠市委副书记兼德惠市经济发展四局局长,德惠市菜园子镇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九台市委常委,现任九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拟任长春市副区级领导职务。

鲁晓光,女,1976年3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审计局局长,九台市副市长(正处级),现任九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正处级)。拟任长春市副区级领导职务。

杨丽敏,女,1972年9月生,蒙古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共青团九台市委副书记,九台市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九台市龙嘉镇副镇长,九台市龙嘉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主席,九台市苇子沟镇党委书记、镇长,现任九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拟任长春市副区级领导职务。

祁桂东,男,1978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共青团德惠市委副书记、书记,共青团德惠市委书记兼郭家镇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现任九台市委常委。拟任长春市副区级领导职务。

安秀芝,女,1956年4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九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九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九台市副市长,现任九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拟任长春市副区级领导职务。

肖志华,男,1960年4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九台市财政局副局长兼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九台市财政局局长兼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九台市财政局局长,九台市市长助理兼财政局局长,九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九台市副市长。拟任长春市副区级领导职务。

李树国,男,1967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共青团九台市委副书记、书记,九台市西营城镇党委书记,九台市波泥河镇党委书记,九台市波泥河镇党委书记兼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副主任,九台市波泥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兼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副主任,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副主任,九台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党委书记,九台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党委书记兼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现任九台市副市长。拟任长春市副区级领导职务。

李德军,男,1959年3月生,汉族,无党派人士,大专学历。曾任政协九台市委员会副主席(不驻会),现任政协九台市委员会副主席。拟任长春市副区级领导职务。

焦成千,男,1965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现任九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正处级)。拟任长春市副区级领导职务。

杨宝玉,男,1968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九台市九郊乡副乡长,九台市九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九台市九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九台市九郊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九台市九郊街道党工委书记,九台市九台街道党工委书记,九台市九台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现任九台市副市级领导干部兼九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主任。拟任长春市副区级领导职务。

王宝石,男,1966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九台市其塔木镇党委副书记,九台市信访办公室主任,九台市龙家堡镇党委书记,九台市龙家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九台市龙嘉镇党委书记、镇长,九台市东湖镇党委书记、镇长,西藏日喀则地区定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副县级),现任九台市副市级领导干部。拟任长春市副区级领导职务。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同志是否符合提拔使用的标准和条件提出意见,反映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线索不清的匿名、冒名、假名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干部工作的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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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7日。 

新文化报(赵春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