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公益性岗位

19.11.2021  11:05

  11月18日,记者从长春市就业服务局获悉,长春市现面向拥有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乡镇(街道)工会、区职工服务中心、区域性工会联合会的工会社会工作者公益性岗位14个,报名时间为11月30日。

  本次招聘的14个岗位分布于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绿园区、长春新区、汽开区、莲花山开发区及欧亚卖场工会联合会,主要工作职责为做好工会组建、党工共建、普惠服务、法律咨询、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和职代会等。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为下岗失业人员、大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失地农民。其中,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满两年以上和参与经营企业(法人或股东身份)有工商信息的人员不予报名。招聘条件为男55周岁以下(196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字能力、口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

  本次招聘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被聘用人员遵照市总工会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由长春市总工会与工会社会工作者公益性岗位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计协议期满3年自然终止。被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薪酬)每月约3200元,并享受五险一金和相关福利待遇。

  报名地点: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天富路1567号中国长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

  咨询电话:89634041。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毕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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