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打响淘汰燃煤小锅炉攻坚战

08.06.2016  22:36

  6日,长春市召开淘汰燃煤小锅炉现场会,正式打响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攻坚战。据悉,今年年底前,将全部淘汰建成区内现有的1235台燃煤小锅炉。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路对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作出部署。

  从近年的监测数据看,全市重污染天气主要集中在采暖期,燃煤排放的污染物是空气重污染的主要来源。全市于2014年启动了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明确利用3年时间,采取集中并网、拆撤扩建、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分期分批淘汰建成区范围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含燃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等设施),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切实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截至2015年末,全市已淘汰燃煤小锅炉1533台,此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1至4月份,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上年增加19天,重污染天气减少6天,空气中主要污染物PM10下降了20.5%,PM2.5下降了27.0%。

  今年,我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将遵循热电联产供热和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并网为主,电、天然气采暖方式为辅,新能源或者其他清洁能源供热为补充的基本原则。加速热源气源建设,到2017年,全市供热能力满足城市发展供热需求和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需要。我市还制定了淘汰小锅炉“以奖代补”“煤改气”“煤改电”等优惠政策,对按时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的,按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同时,分别明确了并入集中供热管网、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更换生物质燃料以及经营权补偿锅炉的具体补贴标准。

  王路要求,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辖区主体责任,统一部署、施治、调度本辖区小锅炉淘汰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目标;发改委、公用局、环保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全市合力,促进淘汰小锅炉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拥有10吨(含)以下燃煤小锅炉单位要抓紧制定淘汰方案,倒排工期,确保年内完成淘汰任务,不履行责任的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罚。

  王路表示,市政府将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继续实施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周调度、周通报”制度,综合采取各种有力手段推动工作落实,并严肃处理落实不力者。市政府对未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的辖区,在《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考核时将实施“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 环保厅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