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市委第一轮专项巡察公告

19.04.2017  09:21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第一轮专项巡察共组建3个巡察组,于4月18日至6月30日对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旧城提升改造工程、轨道交通体系建设工程所涉及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开展专项巡察工作。

  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重点项目所涉及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各巡察组巡察范围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所涉及的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举报电话:1340477711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696号市委第一巡察组,邮编:130022。

  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旧城提升改造工程所涉及的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举报电话:1340477720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377号市委第二巡察组,邮编:130012。

  市委第三巡察组:对轨道交通体系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举报电话:1340477711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华苑宾馆市委第三巡察组,邮编:130022。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长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