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吹响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集结号
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是一项重大系统工程。长春市将坚持对标高位,远学杭州、近学梅河口,立足全局、科学摆布。按照统筹谋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19年到2021年,长春市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三年集中整治,逐年实现阶段性整治目标。
一年见成效。聚焦村屯清洁行动,大力推进农村垃圾清理、厕所改造、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让村村户户干净起来。
两年上水平。聚焦村屯绿化美化、街路硬化亮化,让村村屯屯绿起来。
三年大变样。聚焦美丽乡村建设,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推动农村由环境整洁向绿色生态、治理有效、乡风文明、产业兴旺转变,让村村屯屯美起来。
一张蓝图绘到底。长春市将重点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四大攻坚战,扛起长春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打先锋、站排头”的责任担当,高质量抓好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
开展“三清”行动,建立长效机制
清理农村生活垃圾。突出清理农村道路、村内公共场所、房前屋后及庭院、卫生死角地带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深入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等问题,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清理村屯内沟塘。清理河道,清淤疏浚;禁止河道内非法种植养殖,禁止向河道内排放畜禽粪污、工业污水和倾倒农村生活垃圾。
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重点清理病死畜禽尸体,清理农业投入品包装物,清理废旧农膜,清理粪堆,清理柴草垛,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和地膜减量替代,推行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增效,搞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站点建设,距离城镇较远的村屯逐步实现垃圾处理不出村。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加快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体系。推广服务外包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坚持标准,建立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机制和村庄保洁长效机制。落实村组干部包保责任制,明确农户门前包卫生、包花草树木成活、包路面清扫的“三包”责任制。
农村改厕及粪污治理攻坚战——
到2020年,完成农村改厕27.5万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农村厕所改造。按照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的原则,城市周边及有条件的地区优先选择管网式水冲厕所模式。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户用卫生厕所。鼓励整村和整乡镇推进改厕工作。300户以上村庄,规划建设公共厕所。推进城镇、农村、旅游景区和公路沿线,以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卫生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到2020年,完成农村改厕27.5万户,城市近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粪污治理。农村厕所建设和改造与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同步实施。推进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鼓励畜禽养殖户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农村污水治理攻坚战——
2021年,所有乡镇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20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质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2020年,长春市20个重点建制镇以及饮马河、伊通河流域沿岸乡镇全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2021年,长春市乡镇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村庄水体清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开展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推进村庄水体清理。2020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质。
村容村貌提升攻坚战——
2020年,长春市自然屯通硬化路率达到86.5%;建设一批美丽乡村
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按照“多规合一”理念,开展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2019年年底,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和村庄分类工作; 2020年,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
“四好农村路”建设。优化完善村庄路网,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体系,全部改造农村公路危桥,实施村屯道路硬化工程,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完成县、乡公路隐患路段整治。2019年,实施“畅返不畅”改造工程2000公里。2020年,长春市自然屯通硬化路率达到86.5%。
村屯绿化美化。深入开展“全民共建绿美长春”活动,大规模开展村屯绿化,村屯道路两侧、农户房前屋后基本实现绿化。
创建“绿美村庄”“绿美庭院”。2021年,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创建“绿美村庄”300个以上。实施村屯亮化工程,有条件的村庄实现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
农村环境治乱。从源头上治理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业机械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乱排乱放、庭院内外私搭乱建等行为。
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落实全省“百村引领、千村示范”工程,围绕交通干线和城市周边,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带。到2021年,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引领村23个、示范村235个,每个县(市)区和开发区至少打造1个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打造美丽庭院3万户、干净人家6万户。保护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突出地域文化特点,打造村庄特色风貌,留住乡愁。
乡风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专项文明行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规民约在村民文明卫生习惯养成、履行应尽责任义务、道德教化引领及农村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的作用,树立乡村新风貌,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推进乡村由环境美向产业兴转变。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推进绿色化、集约化、园区化、品牌化。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城市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各县(市)区要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带动能力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星级“农家乐”,建设一批经济强村,每个县(市)区要至少打造1个长春市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基地,鼓励创建省和国家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