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启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21.01.2016  10:42
      为有效遏制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不良倾向,促进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增强市场主体的环境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根据吉林省环保厅《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部署,长春市全面启动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根据评价技术指南,长春市环保局首先确定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等14家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为我市环境信用评价试点企业,涉及汽车制造、屠宰加工、火电、污水处理等产业,根据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社会监督、环境行为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对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给企业“打分”,按照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分别给企业贴上绿牌、蓝牌、黄牌、红牌,向社会公布并通报至市发改、金融管理等部门,企业授信将会受到制约。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实施动态管理,制定详细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评定工作分企业自评、部门评估、等级公示等6项程序。       目前,长春市已组织完成对所辖各县(市)区环保部门专管人员及14家重点企业专职人员参加了省厅组织的技术指导培训,开展了系统业务辅导和交流,基本掌握了信用评价工作制度及工作方法。14家参评企业通过自评,填报完成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估报告》。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