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司法局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并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同行交流改革经验

13.11.2015  18:33

 

 

11月5日上午,长春市司法局召开人民监督工作座谈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处处长庄淑君、自治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一行,在吉林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李海春陪同下参加了座谈,并与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代表进行了工作交流。

长春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何涛从五个方面介绍了长春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并与同行交流了改革过程及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几点体会。长春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关继芳对监督员积极热情参与监督工作,圆满完成监督任务表示满意和感谢,希望人民监督员能够更好开展工作,不辱使命。表示检察院要充分尊重人民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为案件监督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提供保障。吉林省司法厅李海春充分肯定了长春市司法局在改革试点中取得的成绩,认为长春市工作抓得实,抓得细,为全省改革提供了好的经验。下步要在抓好日常培训、规范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在建好机构、强化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力度,推动改革工作取得新进展。

人民监督员代表在座谈中认为,能够成为改革后第一批人民监督员既感到骄傲、自豪,又感到责任重大。不但要做好案件监督工作,还要维护好人民监督员的荣誉。今后要多学习、多交流,提高做好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公平、公正。

新疆同行认真听取了经验介绍,认为长春市司法局改革试点工作值得学习借鉴,希望双方在今后工作中多交流、沟通,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