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发布延长应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

31.07.2021  10:12

   关于延长符合条件应届高校毕业生 房补贴政策的通知

  2020年5月29日,长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长春市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来(留)长创业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按照长春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局于2020年对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了2万元购房补贴,为我市吸引人才来(留)长居住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支持。2021年7月15日,长春市政府出台《长春市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暖流计划”2021年行动方案》,再次提出“对在长春市内采取全款或商业贷款方式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公主岭市),发放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政策。

  为保持政策延续性,巩固前期成果,进一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保持长春市吸引人才良好势头,按照长春市政府统一部署,现将购房补贴政策继续执行至2022年5月29日,并将应届高校毕业生范围扩大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和当年毕业季在校即将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政策有效期内购房均可到长春市房地产市场监测服务中心申请购房补贴。长春市房地产市场监测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购房补贴具体操作实施细则,并做好政策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31-81810270。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

   (来源: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