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集中清理农村生活垃圾70余万吨,清理废弃建筑和残垣断壁1.6万处,清理“三堆”6.5万处,清理沟塘4550处,清理边沟128万延长米,清理道路1.83万公里,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998个……长春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长春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打响了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攻坚战,目前已取得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
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中,长春市各地各部门形成了高位推动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指挥,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县、乡、村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市统筹、县负责、镇(乡)村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长春市组建讲师团,深入各县(市)区巡回宣讲培训,培训人员2590人。市委组织部组织长春市县、乡、村3.6万名干部包村到户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并在长春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家乡有求我来帮”活动,形成了干部下基层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的工作热潮。
榆树市推行“四有”模式,做到村组有保洁员和清洁车、屯有垃圾分类场、村有粪污堆沤发酵厂、乡镇有垃圾中转站;农安县派出51名督导员,督导整治问题和整改情况,做到立查立改;双阳区采取服务外包的方式,实现生活垃圾社会化运营和分类化处置;德惠市采取PPP模式建设污水处理厂;九台区通过“一事一议”筹集垃圾处理费用;绿园区粪污资源化利用经验在全省推广……整治工作中,各地涌现出了一批典型模式,工作快速推进。
接下来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中,长春市将探索适宜的改水改厕模式和可行的粪污处理技术路线,指导各地建立完善村庄保洁长效机制,从源头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探索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投入、农户付费、社会参与”的农村环境整治管护资金保障机制,把环境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和家规家训,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让建设美丽乡村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