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开庭!长春市公用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蔡晓时被控受贿197万

27.06.2018  15:56

 

 

 

  “我认罪、悔罪,服从法律的判决”。6月25日,由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长春市公用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蔡晓时受贿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蔡晓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7万余元的事实,出示了相关的证据,举证详实,在指控犯罪的同时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蔡晓时也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此次公开审理,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组织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共计20余名干部观摩了庭审。此次观摩庭审,利用鲜活的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告诫他们时刻保持廉洁自律的品性,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崇高理想,提升精神境界,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筑牢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思想防线。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