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招聘70名协勤员 11月18日报名
昨日,长春晚报记者从市就业服务局获悉,长春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员公益性岗位70名。
具体招聘岗位:监所管理辅助岗位30名(25男,5女),辅助民警从事监所防控;出入境窗口辅助岗位10名(5男,5女),辅助民警从事出入境窗口事务;车管所窗口辅助岗位30名(15男,15女),辅助民警从事车管所窗口事务工作。以上这些岗位均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参与执法。
招聘条件要求为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非农户口的公民,18周岁以上(1997年1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身体健康;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长春籍退役士兵优先)。
协勤员公益性岗位聘用后,长春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期限满三年自然终止。长春市公安局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建立公益性岗位考核制度、考勤制度、告诫制度以及辞退制度。如聘用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适应工作的,即行终止协议。聘用后由长春市公安局统一协调分配到具体岗位工作。协勤员上岗统一着协勤员制服。
聘用的监所管理辅助岗位协勤员、出入境窗口辅助岗位协勤每月岗位补贴为1800元,车管所窗口辅助岗位交通协勤员每月岗位补贴为2050元;同时缴纳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由政府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岗位补贴中扣除。
报名程序
需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小2寸)。
报名时间:11月18日(9时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
报名地点:长春市就业服务局二楼大厅(长春大街602号)。
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两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除外)不予报名。 记者 陈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