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全面开展春季秸秆禁烧工作

29.03.2016  16:35

  日前,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春季秸秆禁烧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3月21日,市政府召开秸秆禁烧督导组工作会议,对春季秸秆禁烧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各级、各部门积极采取行动,全力抓好春季秸秆禁烧工作。一是自3月22日起,市农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畜牧局分别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宣传发动、巡查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秸秆露天焚烧情况进行专项督导。二是各县(市)区、开发区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乡村、农户,严查严管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三是实行秸秆禁烧工作日报告、周调度和情况通报制度,由市禁烧办以工作简报形式,及时通报督导检查情况。四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各地露天焚烧秸秆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春季秸秆禁烧期结束后,市禁烧办将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组织验收考核。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