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29.06.2017  16:02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17年6月28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免去:

  王国睿、刘德孝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许光、孙勇、徐秀华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绳继萍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侯海霞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苟穗宁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海彪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孙召银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韩会志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陶铮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孙阳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冯丛、李剑虹、杨华茂、杨国利、刘道显、周秀芹、陈伟光、孙燕平、孙为群、李洪岩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成树、朱善文、黄正男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凤军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少杰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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