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代表:文明养犬 不能止于提醒或规劝
新闻背景
日前,哈尔滨市出台“限犬令”,规定一户一犬;山东临沂发布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名单,包括中华田园犬在内的48种犬类被列入烈性犬名单,违规者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逾期不改的将被没收犬只;苏州市发布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通告,自2019年1月1日起管控区域只能“一户一犬”,遛狗不牵绳挨罚……全国各地的“限犬令”让养狗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一些长春网民纷纷留言,呼吁长春出台更严格的“限犬令”。
不文明养犬给市民带来的困扰由来已久:在小区内散步,一不留神就踩上狗的粪便;邻居家犬吠声不断,居民不堪其扰;不拴绳的狗冲过来,惊吓到老人儿童……诸如此类因不文明养犬引发的不快经历,很多人都遭遇过。群众的烦恼就是人大代表目光聚焦之所在。长春市人大代表、绿园区正阳街道互助社区党委书记梁艾林建议,建立有效机制,强化养犬管理,依法依规遏制不文明养犬现象,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统计数据显示,长春关于养犬的投诉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市民投诉集中的问题包括:遛犬不带犬链、犬叫影响居民休息、大型犬在公园横冲直撞等。“我在小区遛弯儿时,看到大型犬横冲直撞惊吓到小朋友,立即上前提醒和规劝犬主,让其牵绳遛狗,不仅没得到积极回应,还屡屡遭到白眼。”市民马先生对记者说,他不反对文明养狗,但是反对养狗者在公共场所随意放养,肆意破坏环境,危害公众安全。
梁艾林代表认为,近年来围绕养狗产生的矛盾,背后折射出的是城市文明习惯的养成难题。“我们单位工作人员经常一大早上班时就发现社区门口有狗的粪便,小区内饲养的大型犬比较凶猛,居民怨声载道。”梁艾林代表还深入思考了这个问题:为什么狗把粪便排泄在家里,养犬者会及时打扫,在公共区域却视而不见?原因就在于,一些人认为在公共区域不清理也没人管,不需要承担任何后果。针对这样的心态,梁艾林代表认为:设置文明养犬的硬性规定并严格执行,非常必要。她说,长春应该出台相关新规,加强规范养犬管理,进一步强化公安、畜牧兽医、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明确管理处罚细则,完善违法行为处罚制度。
“犬类监管工作,应该像交通违法处罚一样,接到群众举报并核查属实的,就根据情况进行计分、扣分、吊销犬证等,并对养犬者进行处罚。”梁艾林代表建议,要完善养犬登记制度,实施强制免疫管理,严格执行有证养狗制度,禁止无证养狗,对没有登记的犬只,设立动物收容所,进行统一管理和处置。
对于养犬,目前有哪些管理依据,是否需要出台新规?
“1995年长春市出台了《长春市限制养犬的规定》,2005年《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市人大代表、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吕强说,长春现行的犬类管理规定距今已有13年,应当与时俱进,根据新情况和新问题,参考外省市先进经验及时进行修订。
养犬不能仅仅止步于提醒和规劝,要解决不文明养犬存在的问题,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既要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也要严格政府部门的管理行为。吕强代表建议,要对养犬实行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的体系化管理。依托社区加强犬类管理,社区或小区物业管理应担负起居民养犬的监督管理主体职责。要对辖区内养宠物犬的户数和宠物犬的数量进行逐一登记管理,制定小区养犬公约,督促社区养犬户主人的宠物犬按规定注射狂犬疫苗,并在小区垃圾箱附近设立“宠物卫生间”,便于保洁人员及时清理、消毒。
记者感言
养犬非私事
在城市生活中,养犬是为了让人们获得心灵慰藉,让家庭收获快乐开心。然而,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屡屡发生,引发众多矛盾。多数人对养犬其实并不持反对态度,而是认为养犬必须要文明,在公共场合养犬,就要遵守公德。
管好一只宠物犬,绝不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私事,而是体现着城市治理体系的“密度”和“精度”。养犬者有责任管理好自己的宠物,市民有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部门则应该祭出监管“组合拳”,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巡查整治,除了及时教育和劝阻之外,也要通过严格的处罚措施来监管,从而推动城市管理水平提升,让整个城市更加安宁美好。记者 胡晓琼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