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小学寒假时间1月9日—2月28日共50天
09.12.2015 09:42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中国吉林网12月8日讯(记者李丹) 记者从长春市教育局获悉,2015—2016学年度长春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为:高中阶段学校2016年1月16日-2月28日,中等职业学校在确保完成教学计划的前提下,离校时间可提前一周左右,用于安排学生实习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6年1月9日-2月28日。中小学校教师原则上提前一周上班备课。
另外,为了保证广大师生能度过一个充实、健康、快乐、安全、有意义的假期,长春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和师生安全教育工作以及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组织丰富多彩的寒假活动。
寒假期间,落实“减负”规定,严肃查处教育“三乱”行为。继续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把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各项要求和规定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各学校在寒假期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各学校要对在职教师进行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坚决禁止教师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校长(园长)和教师严肃处理。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09.12.2015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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