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专项治理车外抛物 违法信息面向社会公布
24.03.2016 08:32
本文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中国吉林网讯 昨日记者获悉,为有效治理车外抛物行为,长春市城管委办公室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车外抛物专项治理行动,通过违规处罚等手段,使机动车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护市容环境,杜绝车外抛物行为。
此次专项治理时间为3月23日至5月30日,整治对象包括市区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辆,以公务车、私家车、出租车、公交车为重点,以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以及火车站、广场、商业街区周边、公交车始发(终点)站及沿途站点、各类停车场地为重点区域、对车外抛物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管严控。
3月23日至5月25日,各责任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加大整治力度,进行严管严罚,长春市城管委办公室、长春市交警支队、长春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和各城区、开发区每周组织两次集中整治行动,长春市城管委办公室每周集中将违法信息面向社会公布。5月25日至5月30日,将对整治成效进行总结验收,完善措施,推广经验,同时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专项治理行动由市城管委办公室统筹协调,由市交警支队、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城区、开发区以及相关新闻媒体等部门共同实施。长春市交警支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车外抛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长春市容环卫局(行政执法局)将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车外抛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将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文明行为的宣传教育,要求驾驶员既要做到自己不向车外抛物,还要承担告诫、劝导和制止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物的责任和义务。
记者 卢玉鸽
本文来源: 中国吉林网
24.03.2016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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