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正式成立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制定《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长春市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试点工作安排部署,精心筹备,积极落实,稳步推进专业人民调解中心试点工作进程。6月初,中心已完成前期筹建工作,正式进入运行阶段。
长春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设在长春市司法局一楼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区域内,是集协调、管理、调解及分流功能于一身的,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幸福、平安、法治长春”为目标的,解决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的综合平台。中心实行统一受理、集中办理、按类(分流)处理的工作模式,努力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相互配合机制,力求通过创建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格局,努力提高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在预防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专业人民调解中心成立组织机构,由四个部分构成:一是领导机构,由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指导、管理、协调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二是长春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下设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专家组成。负责对现场登记的、符合专业人民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的案件进行现场调解或者预约调解。三是长春市所属的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接受中心分流的工作任务,组织专业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调解。或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人民调解会选派专家,参与中心的调解工作。四是网上人民调解中心。负责网上接待、登记、预约、分流工作,组织12348值班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或者调解专业家进行网上调解、预约调解。中心的四个部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统一完善、相互配合的工作模式。
长春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还制定了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工作原则、工作纪律等,为中心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长春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将竭诚为长春市广大公民、法人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服务,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不懈努力。
工作电话:85805837、85805957
联 系 人:鞠秀成、辛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