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水十条”,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推进绿色宜居森林城建设,长春市全面启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一是摸排黑臭水体公布清单。 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利局依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对建成区进行排查,编制发布了《长春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向社会公开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整治达标期限等,长春市劳动公园水体、长春公园水体等37处被列为黑臭水体,治理完成时限为2017年底。
二是制定整治方案。 各黑臭水体治理责任单位制定整治方案坚持从实地出发,采取控源截污治污、清淤疏浚、引水活水、生态修复等多种工程,实施“一河一策”深度治理,建立“治、用、保”治污体系,将主体责任落实到辖区政府。根据《清单》公示,恳请广大市民积极监督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好的建议可拨打88779815反映。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 市建委与环保等部门将建立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接受公众举报;共同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对整治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治目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