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长春小伙无证醉驾被交警查获
24.04.2017 20:46
本文来源: 交通警察支队
13日深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区大队民警查获一名无证还醉驾的男子。被查后,这名23岁的小伙对自己的行为心有余悸,一直询问交警酒驾撞人会怎么处理,醉驾肇事该如何处罚。
13日23时38分,南关区交警大队民警在民康路与西三道街交会处正常排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轿车内的驾驶员神情慌张。
民警对这名驾驶员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显示他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06毫克,超过醉酒驾驶的标准。民警随后将他带回大队进行抽血检测。
这名驾驶员最开始称自己忘记携带驾驶证了,但民警通过查询后发现,他从未考取过驾驶证,除了醉酒驾驶,还是无证驾驶。
据了解,驾驶员张某,今年23岁,没有工作。当晚,他是偷开父亲的车出来参加朋友聚会,其间喝了不少酒。聚会结束时已是深夜,他以为马路上不会有交警了,所以就心存侥幸地开车回家,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
张某被交警查获后,对自己的行为也是心有余悸,在警车里一直询问交警酒驾撞人会怎么处理,醉驾肇事该如何处罚等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者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面临1至6个月拘役的处罚。
虽然张某对自己无证、醉驾的违法行为悔恨不已,但他还是要面对法律的处罚。因无证驾驶,他被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因醉酒驾驶,他5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还要被追究拘役1至6个月的刑事处罚。
本文来源: 交通警察支队
24.04.2017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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