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女子遭遇“渣男” 被强行带走财物还劈腿
核心提示:经过和男友三个月的甜蜜恋爱期,市民聂女士收获得并不是甜蜜的爱情,而是一连串的苦果,最后聂女士的恋爱“被结局”了,成了像歌唱的那样“童话里都是骗人的”那样不理想。经过和男友三个月的甜蜜恋爱期,市民聂女士收获得并不是甜蜜的爱情,而是一连串的苦果,最后聂女士的恋爱“被结局”了,成了像歌唱的那样“童话里都是骗人的”那样不理想。
结识于朋友圈
今年3月份开始交往
“2012年2月14日,是我和他相遇的日子。他说他爸的骨灰盒寄存卡丢了,万分着急地托朋友在朋友圈里帮忙找,他的朋友圈和我的朋友圈有交集,之后我就知道有这么个人。”8日,聂女士流着泪回忆说,之后隋某曾经多次打电话给她打电话聊天,就这么熟悉起来。
隋某不止一次的和聂女士说,一个和聂女士关系极好的女性朋友也是他的朋友,他们两人关系很好,这样更让聂女士增加了对隋某的信任。
今年3月份,在隋某的追求下,两人开始正式交往。
花钱如流水 还脚踏两只船
“恋爱后,我发现他变了,从今年3月末开始,他开始向我借钱,到7月份,他一共向我借了一万多元。开学之后,我带着学费返回长春,他又把我的学费要走了,其间我还用支付宝给他转过多次钱,因为他说母亲生病了。”聂女士说到这里的时候,声音更加哽咽。
“后来,我竟然发现他脚踏两只船。”聂女士对此很伤心。后来,聂女士又发现隋某还拥有另一个身份的朋友圈,和对自己所说的完全不一样。
在今年端午节的时候,聂女士把隋某带回家,见过了聂女士的母亲,“我就觉得非常不对劲,我母亲带他去超市,他见什么拿什么,根本不考虑钱的问题。”聂女士说,之后她就想和隋某断绝关系。
他竟私自将她租住房退掉
并拿走她所有衣物
“我家是敦化的,与隋某认识时还是名在校大学生。今年7月份毕业后,我在长春租了房子,其间都是他陪我去的,所以他也认识房东大姐。”聂女士说,前几天房东大姐突然给她打电话,说隋某把房子给退了,正往外搬东西呢。随后她立即给隋某打电话,隋某说会给她保管东西。
但之后聂女士再给隋某打电话,对方竟然不承认认识她了。
聂女士的这些话,长春晚报记者在房东那得到了证实。
聂女士哭着说:“我当初那么信任他,可是他如今却背着我拿走了我全部的东西,包括电脑和一些衣服。事后他只将一个电饭锅还给了我。后来,我在收拾剩余物品时,竟然找到一张他写给别人的欠条,金额为17500元,这个数和我之前多次给他转账的数差不多。”
之后记者也和隋某取得了联系,隋某在谈到聂女士的时候口气并不是很好:“我就这么告诉你吧,她就是一个神经病,不想让我好。”
当记者追问他有没有私自退掉聂女士租住房屋、并拿走她的物品时,他没有做出正面回答。
恋爱关系难定责
警方介入调查
事情发生后,聂女士到杨家店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已经受理此事,但是警方表示因为聂女士和隋某之前是恋爱关系,责任界定困难,需要进行更深一步的调查。
在聂女士报案之后,隋某曾多次用多个不同的电话号码骚扰她。
对于此事,吉林实达律师事务所马群英律师表示,此事中是聂女士和房东签订了合同,所以隋某无权退掉聂女士租住的房屋,房东和隋某的退房行为不合法,所以聂女士还对租住房屋有使用权。
对于此事,聂女士应该继续搜集证据,证明隋某将其财产拿走,以侵权为由,让隋某返还财产。如果隋某不返还财产,可能涉嫌盗窃罪。